积分, IV, p. 121
令 μ 为局部紧凑空间 X 的正测度。对于每个数字函数 f(有限或非有限),无论其符号如何,在 X 上定义,我们用 μ∗(f)(并称为 f 的上积分)表示数 μ(h) 对于函数 h≥f 的可积且较低的下确界当函数存在时是半连续的,反之则为+∞;这个定义重合与f≥0时的§1, No. 3。我们记为μ∗(f),称f、数−μ∗(−f)的下积分。
a) 证明如果f1和f2是两个数值函数,使得f1(x)≤f2(x)几乎无处不在,那么μ∗(f1)≤μ∗(f2)。
b) 令f1和f2为两个数值函数,从而定义μ∗(f1)+μ∗(f2)和<+∞;表明 f1(x)+f2(x) 几乎在任何地方都被定义,并且 μ∗(f1+f2)≤μ∗(f1)+μ∗(f2) (约化对于每个点处有 f1(x)<+∞ 和 f2(x)<+∞ 的情况,在 a) 的帮助下)。
c) 如果(fn)是数值函数的递增序列,使得μ∗(fn)>−∞从指标开始,则显示μ∗(supnfn)=supnμ∗(f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