积分, IX, p. 108
令E为集合,Φ是E的子集的家族,并且在Φ上定义m加法集合函数。在 E 上用实数 Φ-步函数的 E(Φ) 向量空间表示,并在 E(Φ) 上用 J 线性形式表示,这样对于所有 A∈Φ 都有 J(φA)=m(A)。
a) 每A∈Φ,一个集合
m+(A)=B∈Φ,B⊂Asupm(B)andm−(A)=B∈Φ,B⊂Asup(−m(B)).
证明对于A的所有有限划分(Ai)1≤i≤p到集合属于到Φ,∣m∣(A)=m+(A)+m−(A)是形式∑i=1p∣m(Ai)∣数集合的上确界。
b) 如果形式 m(B) 的数集合和 B∈Φ,B⊂A 对于任意集合 A∈Φ 有界,则称 m 是“相对有界”。证明以下条件是等价的: α) m 是相对有界的; Riesz 空间 E(Φ) 上的 β) 线性形式 J 是相对有界的; γ) m 是Φ 上两个正加法集合函数的差; δ) ∣m∣(A) 对于所有 A∈Φ 是有限的(围成一圈α)⇒β)⇒γ)⇒δ)⇒α)。
c) 假设 m 是相对有界的。证明集合函数 ∣m∣,m+ 和 m− 是可加的,并且m=m+−m−(利用第 II, §2, No. 2 章的第 1 章)。此外,如果m′和m′′在Φ上可加且为正集合函数,使得m=m′−m′′,则m′≥m+和m′′≥m−。
d) 如果 m(A)=∑n≥1m(An) 对于集合 A∈Φ 的每个可数划分 (An)n≥1 到集合属于到 Φ,则可以说 m 是“可数相加”。证明这个条件表示limn→∞m(An)=0对于Φ的元素的每个递减序列(An)n≥1使得⋂n≥1An=∅。如果 m 是可数可加的,则证明 ∣m∣ 是可数可加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