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G=SU(2,C),并令σ为G在C2上的恒等式表示。 a) G 的不可约表示对于n≥0 是表示 τn=Snσ。
b) 令e1,e2为C2中的典范基;表明基 (e1ie2n−i)0≤i≤n 中 τn 的系数为函数 τijn,使得对于 g=(−αβ)∈G,
βα
我们有 τijn(g)=j!(−1)iαi+j−nβj−iPijn(∣α∣2),还有 Pijn(t)=dtjdj[tn−i(1−t)i]
(“雅可比多项式”)。
c) 从 b) 中推导出函数 (n+1)1/2(i!(n−i)!j!(n−j)!)1/2τijn,对于 i,j,n 整数和 0≤i≤n,0≤j≤n,形式 L2(G) 的正交基。
d) 对于g=(−αβ)∈G,输入α=t1/2ei(φ−ψ)/2,β=(1−t)1/2ei(φ+ψ)/2,
βα
与0≤t≤1,0≤φ<2π,−2π≤ψ<2π。证明 G 上的归一化 Haar 测度 dg 等于 (8π2)−1dtdφdψ。
e) 令21Z中的a,b使得a−b∈Z。从 d) 中推导出多项式 Pn/2−a,n/2−bn(t),对于 n 整数,其奇偶性与 2a,n≥ max(2a,2b) 相同,对于测量 t−a−b(1−t)a−bdt,形式是L2([0,1]) 的正交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