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 K 为域。 (a) 在向量空间E=Ks(Z)中,设(en)n∈Z表示典范基;对于所有 n∈Z,令 v 为由关系 v(en)=en+1 定义的 E 的自同构。如果u=1E−v,证明u是E的单射自同态,但是dim(Coker(u))=1。 (b) 在向量空间E=Ks(N)中,设(en)n∈N表示典范基;令 v 为由 v(e0)=e0,v(en)=en−1+en 对于 n≥1 定义的 E 的自同态。证明 v 是 E 的自同构,并且如果 u=1E−v,则 u 是 E 的满射自同态,使得 dim(Ker(u))=1。 (c) 令 I 为非空集合。证明向量空间E=Ks(I)的每个自同构u都可以写成E的两个自同构的差u=v−w,除非K只有两个元素并且I由单个元素组成。 (注足以证明一个特定的自同构 u 是所需的形式;当K为域且有两个元素时,分别考虑Card(I)=2和Card(I)=3的情况。)